吳忠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終止決定書
發布日期:2022-07-18 來源:吳忠市司法局
??吳政復終字〔2022〕第2號
??
申請人:保某
被申請人:吳忠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
法定代表人:馬樂天,職務:該局局長
住所地:吳忠市利通區世紀大道
申請人保某請求撤銷被申請人吳忠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2022年1月10日作出的《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決定書》(吳公<交>行罰決字〔2022〕6403002900170540號),于2022年1月12日向本復議機關提起行政復議,本復議機關依法受理,現已審理終結。審理期間,2022年3月31日,申請人自愿撤回行政復議申請,經審查,申請人撤回復議申請符合法律規定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》第二十五條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》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(一)項的規定,行政復議終止。
??
??
??吳忠市人民政府
????2022年4月6日
附件下載:
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